新生因故不能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报道者,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可以延期()报到。

1、新生因故不能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报道者,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可以延期()报到。
A、一周
B、两周
C、三周
D、四周
2、因工作长期外派出差,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因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到校学习的新生,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诊断,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A、半年,一年
B、一年,一年
C、一年,半年
D、半年,半年
3、新生入学后,学校在()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予以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4、学生申请重新入学,应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
A、1个月 , 取消入学资格, 放弃入学资格
B、1个月 ,放弃入学资格 ,取消入学资格
C、2个月 , 取消入学资格 ,放弃入学资格
D、2个月, 放弃入学资格 ,取消入学资格
5、学期开学时,学生不能如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应当在注册日期前向所在学习站点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获得批准后,可以延期()注册。
A、一周
B、两周
C、三周
D、四周
6、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基本修业年限分为:专升本()年、高起本()年、高起专()年。
A、四,五,三
B、三,四,五
C、三,五,四
D、四,五,四
7、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学校教学资源的许可,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学习年限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的,允许延长()年。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和四年的,允许缩短()年或延长()年。
A、两年,半年,两年
B、两年,半年,一年
C、一年,一年,一年
D、两年,一年,两年
8、无故缺课达()或未完成作业达()的,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课程考核成绩以无效记,并不得补考。
A、三分之一,三分之一
B、二分之一,三分之一
C、三分之一,二分之一
D、二分之一,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