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宗地面积为2000㎡,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最大容积率为4.0,区域基础设施状况为“五通一平”,出让年期为住宅用地法定最高年限。
(2) 该开发公司拟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建造商品住宅楼,预计开发期为2年,建筑费为600万元,专业费和不可预见费分别为建筑费的6%和4%,建筑成本均匀投入,建成后即可全部售出。
(3) 该开发公司预计的投资回报率为房地产售价的l5%;税金为房地产总价的6%;银行年贷款利率为11%,土地还原率为8%。
(4) 在A宗地所在区域内建筑结构及装修水平相同的三幢商品住宅楼的正常售价分别为:
实例B:2370元/㎡;
实例C:2730元/㎡;
实例D:2500元/㎡
A宗地上建成后的房地产与上述三个比较实例的影响因素修正指数如下表,表中数值表示各案例条件与待估房地产的比较,负号表示案例条件比待估房地产差,正号表示案例条件优于待估房地产。 比较因素 A宗地 比较实例B 比较实例C 比较实例D 交易时间 100 —1 —5 —4 交易情况 100 O 一1 +1 区域因素 100 —2 +2 —3 个别因素 100 0 +10 +5 使用年期 100 —3 O 一1根据以上资料,评估出该公司的投标地价。
在估价中,土地开发程度一般根据待估宗地条件、()和实际已开发程度确定。
A.估价原则
B.估价目的
C.估价方法
D.估价程序
采用剩余法估价时,调查待估土地区位条件和利用状况的主要目的是()。
A.计算建筑密度
B.估算土地开发费用
C.估算建筑成本
D.确定土地最佳利用方式
A.估价合同
B.周围环境和景观
C.估价作业方案
D.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表
路线价法与一般的比较法主要的不同点不包括()。
A.利用路线价法求取街道两侧的土地价值时不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和“市场状况调整”,仅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B.利用路线价法求取街道两侧的土地价值时不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和“市场状况调整”,仅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
C.先对多个“可比实例价格”进行综合,然后再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而不是先分别对每个“可比实例价格”进行修正和调整,然后再进行综合
D.利用相同的“可比实例价格”即路线价,同时评估出许多“估价对象”即街道两侧的所有土地的价值,而不是仅评估出一个估价对象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