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指南
退出 登录/注册
首页 > 考试指南 > 竞赛活动

2024年党纪处分条例知识知多少?第二期在线竞答活动是什么时候?

2024-03-15 来源:作业在线

为进一步推动《条例》的学习贯彻和执行,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天津高新区“两新”组织党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学条例、明规矩、守纪律、强担当”线上答题活动。本次活动为线上答题形式开展,于3月11日正式启动,高新区“两新”组织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均可参与

【活动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3月11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7日

【活动规则】

活动结束后,系统将根据答题成绩及所用时长进行排名,排名在前10名的参赛者可获得奖品

【答题内容】

2023年12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知识拓展】

1、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2、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三)包庇同案人员;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

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来源:线上答题|党纪处分条例知识知多少?第二期在线竞答活动开始啦!

| THE END |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作业在线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