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24年度“强国复兴有我”系列知识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指南
2024-02-27
来源:作业在线

为深刻领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2024年贵阳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主题线上答题活动。
【活动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2月26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底
【竞赛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相关内容
1、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有哪些?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五)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
(六)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
(七)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
(八)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
2、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哪些行为?
(一)侮辱国旗、国歌、国徽或者其他有损国旗、国歌、国徽尊严的行为;
(二)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三)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
(四)侵占、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设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九)其他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
来源:快来参与!贵阳市2024年度“强国复兴有我”系列知识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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