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普法考试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广西普法题库:王某二人口头约定,如果明天出太阳,则将张某的奔驰汽车借与王某使用。关于该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附条件法律行为

C.附期限法律行为

D.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更多“广西普法题库:王某二人口头约定,如果明天出太阳,则将张某的奔…”相关的问题
第1题
甲饭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聘用王某,双方口头约定:王某每天到饭店工作3小时,每周周一休息,按小
时计酬,按月结算支付劳动报酬。甲饭店与王某的下列约定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王某每天到饭店工作3小时

B.王某每周周一休息

C.按小时计酬

D.按月结算支付劳动报酬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共同投资没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2:2:2。现张某、王某已退伙,李某、赵某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经过协商后也无法确定。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李某、赵某之间应()。

A.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B.全部利润按二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C.全部利润的40%按2:2的比例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D.全部利润还按2:2的比例分配,剩余的部分作为企业的基金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29王某应聘到某施工单位,双方于4月15日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3个月,次日合同开
始履行。7月18日,王某拟解除劳动合同,则()

A必须取得用人单位同意

B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C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应报请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王某应聘到施工单位,双方于4月15日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3个月,次日合同开始
履行。7月18目,王某拟解除劳动合同,则()。

A.必须取得用人单位同意

B.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C.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应报请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张某欲将祖传的一件玉器卖给李某,双方约定价款为10万元, 交货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王某知道此事后,找到张某,提出愿以15万元购买此玉器,张某同意,并当即将玉器交给王某,但王某当时未付款。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某可要求将玉器交给自己,因为李某与张某签订买卖合同在先

B.李某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C.王某不能取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玉器物权的变动未公示

D.张某与王某达成的合同系恶意串通,从而损害了李某的利益,故二人应对李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王某于2010年4月1日应聘到某施工单位,双方于2010年4月15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
期3个月,次日合同开始履行。2010年7月18日,王某拟解除劳动合同,则()。

A.必须取得用人单位同意

B.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C.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应报请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某高校毕业生张某正在找工作,其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双方约定如果张某被在北京的甲公司录用,王某就将其拥有的北京房屋租给张某居住。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租赁协议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B.该租赁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该租赁协议已经生效

D.该租赁协议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甲、乙二人约定,甲如果考上研究生,甲就将房屋出卖给乙。如果甲一直没有考上研究生,则该民事法律
行为的效力是?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王某经查患有白血病,需要马上入院医治,但其妻刘某不同意支付其相关医疗费用。对此,王某可以()。

A.直接挪用二人共同存款支付医疗费

B.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C.偷偷转移刘某的个人存款支付医疗费

D.将二人的房子擅自抵押贷款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王某与李某因有矛盾关系紧张,一天,二人又发生争吵并动起手来,王某被李某打成轻伤,王某依法有权向人民法院 ()。

A.报案

B.举报

C.自首

D.控告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被告人,李某,男,25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2岁,农民。被告人李某和王某是同乡,二人约好一同外

被告人,李某,男,25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2岁,农民。

被告人李某和王某是同乡,二人约好一同外出,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乡。途中在株洲转车,二人身上所带钱已经所剩无几,看到车站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念,商量去抢杂货店,就用剩余的钱买了二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见店内有数人在打牌,犯罪行为难以得逞,转身逃跑,但均被抓获。

试问: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说明理由。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