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王某每天到饭店工作3小时
B.王某每周周一休息
C.按小时计酬
D.按月结算支付劳动报酬
A.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B.全部利润按二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C.全部利润的40%按2:2的比例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D.全部利润还按2:2的比例分配,剩余的部分作为企业的基金
A必须取得用人单位同意
B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C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应报请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A.必须取得用人单位同意
B.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C.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应报请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A.李某可要求将玉器交给自己,因为李某与张某签订买卖合同在先
B.李某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C.王某不能取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玉器物权的变动未公示
D.张某与王某达成的合同系恶意串通,从而损害了李某的利益,故二人应对李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A.必须取得用人单位同意
B.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C.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应报请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A.该租赁协议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B.该租赁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该租赁协议已经生效
D.该租赁协议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A.直接挪用二人共同存款支付医疗费
B.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C.偷偷转移刘某的个人存款支付医疗费
D.将二人的房子擅自抵押贷款
被告人,李某,男,25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2岁,农民。
被告人李某和王某是同乡,二人约好一同外出,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乡。途中在株洲转车,二人身上所带钱已经所剩无几,看到车站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念,商量去抢杂货店,就用剩余的钱买了二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见店内有数人在打牌,犯罪行为难以得逞,转身逃跑,但均被抓获。
试问: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