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820
B.7275
C .6000
D.7500
A.100%
B.60%
C.50%
D.30%
A.124
B.135.62
C.128.38
D. 149.6
A.36.67
B.40
C.20
D.33
A.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自行建造),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B.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含)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C.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自行建造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D.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条件,可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执行,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A.510
B.588
C.705.6
D.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