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效力相同
B.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对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C.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D.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工程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A.优先受偿权的客体包括公益性工程
B.优先受偿权的效力可以对抗抵押权
C.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间为自工程竣工之日起3个月
D.优先受偿权的主体限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
A.承包人工作人员的报酬
B.承包人实际支付的建筑构配件价款
C.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的利息
D.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产生的损失
E.承包人垫资的融资成本
A.施工单位的优先受偿权优于银行的抵押权
B.施工单位可以与银行平分该工程的拍卖所得
C.施工单位因为建设单位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从工程拍卖所得中受偿
D.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3个月
E.如果工程拍卖所得高于工程款,银行可得到剩余部分
A.合同订立之日
B.实际竣工之日
C.开工之日
D.保修期届满之日
E.合同约定竣工之日
A.如果工程未竣工,则甲公司不能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B.甲公司的垫资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是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以及利润不能优先受偿
C.甲公司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1年,自乙公司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
D.即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甲公司仍可以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A.建设单位早在2010年4月1日就该支付工程款却迟迟不予支付,这次建筑公司应享有优先受偿权
B.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筑公司享有优先权期限为一年,可以自己对小区进行拍卖
C.建设单位没有偿还贷款,所以银行享有最优先受偿权
D.2010年12月3日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行使优先权的期限,所以建筑公司无权享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