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楼。甲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垫资1000万元,后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工程款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如果工程未竣工,则甲公司不能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B.甲公司的垫资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是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以及利润不能优先受偿
C.甲公司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1年,自乙公司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
D.即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甲公司仍可以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