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年<合作年限≤5年的,加1分
B.3年<合作年限≤5年的,加2分
C.5年<合作年限≤8年的,加3分
D.合作年限>8年的,加5分
A.对产生投诉较多的产品或营销案,编写专门的营销话术,规范服务营销行为
B.加强对前台人员的服务激励,要求各地市定期组织开展服务人员“星级评定”并给予奖励
C.优化计件薪酬模式,明确要求各地市在计件薪酬中提高服务指标的影响系数
D.明确各市州以及区县分公司营业厅服务管理人员及考核要求
A.等级评定中对于社工无具体要求
B.申请4-5星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应符合,每200名老年人(不足200名的按照200名计算)至少配有1名专职社会工作者
C.申请3星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者指导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如不符合此项要求,则自动终止评定程序
D.无论申请哪个级别的评定,社工都可以是兼职人员
A.2019年12月31日
B.2021年12月31日
C.2020年12月31日
D.2022年12月31日
A.纳税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不需要任何审批,纳税人自己选择适当方式,线上或线下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即可
B.《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的基本信息均由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填写,纳税人仅需勾选、填写4项内容(所属行业、判定销售额占比的时间段、四项服务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C.《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信息录入成功后,申报纳税系统将自动开放“加计抵减模块”,纳税人自行计算填报加计抵减额,申报纳税系统将根据申报表内部勾稽关系,自动计算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D.为减轻纳税人负担,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加计抵减,在首次抵减期间声明一次即可,后续不再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