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由于结婚乃男女双方所缔结的身份契约,甲男乙女均已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有效
B.甲男不可以与乙女结婚,且乙女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甲男虽可以与乙女结婚,但甲男答应赠与房子给乙女的行为无效
D.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因为甲男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A.办理结婚登记时,张某不满22周岁,婚姻自始无效
B.二人是自愿登记结婚的,婚姻有效
C.在张某年满22岁之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D.在张某年满22岁之前,张某的母亲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兵役证》制度:《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本市十八至二十四周岁的男性公民,在就业(含临时就业)、就学、申请处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专业证件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示《兵役证》,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必须予以查验。()
A.18至24岁
B.19至25岁
C.17至19岁
D.18至20岁
A.周某(男,15周岁)自幼父母双亡,监护人为其外祖父。周某在超市内盗窃零食被超市保安扭送到公安派出所,在对其询问时,没有联系到其外祖父,派出所办案民警在询问笔录中将情况予以注明
B.王某(男,16周岁)在学校内将同学赵某打致轻微伤,派出所民警将其传唤到所内询问,并直接通知其教师张某到场
C.陈某(女,16周岁)在一超市内购买物品时与他人发生争执,用购物篮将人砸致轻微伤,公安派出所将其传唤到所内进行询问,因其父母均出差未归,办案民警便通知其老师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D.徐某(男,16周岁)与其邻居发生纠纷,将其邻居家门口停放的一辆自行车砸坏,后被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民警未通知其父母到场
被告人,李某,男,25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2岁,农民。
被告人李某和王某是同乡,二人约好一同外出,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乡。途中在株洲转车,二人身上所带钱已经所剩无几,看到车站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念,商量去抢杂货店,就用剩余的钱买了二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见店内有数人在打牌,犯罪行为难以得逞,转身逃跑,但均被抓获。
试问: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说明理由。
A.介绍信
B.机动车驾驶证
C.户口簿
D.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A.4:0.4
B.4:3.6
C.40:0.4
D.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