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核动力厂核安全总目标是在核动力厂中()对放射性危害的有效防御,以保护人员、社会和环境免受危害。
A.设计并建立
B.建立并保持
C.保持并维护
D.维护并确保
A.构筑物
B.系统
C.部件
D.仪表
E.控制软件
A.标定
B.试验
C.维护
D.修理或更换
E.检查或监测
A.操作人员
B.维修、试验、检验人员
C.厂区人员
D.社会公众
A.组织
B.人员
C.技术
D.管理体系
E.过程控制
A.工作管理制度
B.修改试验规程
C.安全分析报告
D.质量保证大纲
A.单一故障准则
B.故障安全设计
C.冗余性
D.多样性
E.独立性
为了降低核动力厂的运行安全风险,减少在役检查过程中核设备()发生缺陷漏检或误判的可能性,核能发达国家已普遍开展在役检查能力验证工作,同时关于在役检查能力验证的要求也列入到这些国家的核安全监管法规和技术规范中。
A.设计
B.制造
C.安装
D.无损检验
()必须根据核安全设备在民用核设施中所承担的核安全功能,确定相应的核安全级别。
A.核安全设备制造单位
B.核动力厂营运单位
C.核动力厂设计单位
D.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核动力厂必须设计成能够在规定的各种参数范围内安全运行,并且最低限度必须有()套特定的安全系统辅助设施是可用的。
A.1
B.2
C.1-2
D.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