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A.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
B.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C.属地所在药品监督管理
D.属地所在市场监督管理
A.生产地址变更或者生产范围变更,属于《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B.《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许可事项,重新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的,变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按新核发的日期计算
C.《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应当在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D.《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换发
A.分立
B.合并
C.改变经营方式
D.跨原管辖地迁移
A、五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三十日
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按照原核准事项在十日内补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有效期等与原许可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