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说法是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甲的注册资本为2万元
B.有限责任公司乙去年的利润额为10万元,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5000元列人公司法定公积金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
D.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非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A.甲公司应冲减资产减值损失20万元
B. 甲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利得20万元
C. 丁公司应确认资本公积100万元
D. 丁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利得100万元
A.丙不得以劳务作价出资
B.该公司拟订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该公司首次出资金额比例不符合规定
D.该公司现金的出资比例符合规定
A.150
B.200
C.300
D.500
A.完全合法
B.如果经过评估与40万元的价值相当,则为合法
C.是合法的,但是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额的20%
D.不合法
A.甲出资的面包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
B.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二万元
C.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达到四万元
D.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甲以个人信用出资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A.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是30万元
B.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也可以分期缴纳
C.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D.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可以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