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
A.二年
B.五年
C.一年
D.三年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举行一次。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A.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
B.由党的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C.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
D.和他们所产生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工会代表大会,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召集,每()举行一次。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产生。
A.上级任命
B.下级委派
C.直接选举
D.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