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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A.2019年1月底

B.2019年2月底

C.2019年3月底

D.2018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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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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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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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中规定的增量留抵退税制度,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的公式计算。

A.100%

B.80%

C.60%

D.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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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A.13%,9%

B.14%,9%

C.12%,8%

D.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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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A.13%,9%

B.14%,9%

C.12%,8%

D.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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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A.9%,9%

B.8%,9%

C.9%,10%

D.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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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A.9%,9%

B.8%,9%

C.9%,10%

D.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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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9号〕规定,生产、生活性效劳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效劳、电信效劳、现代效劳、生活效劳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的纳税人。如果该纳税人四项效劳销售额的占比符合条件,那么可以适用加计抵减进项税额的政策。

A.25%

B.50%

C.75%

D.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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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国旅客运输效劳,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A.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B.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5%〕×5%

C.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6%〕×6%

D.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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