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有权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监察机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
A.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决定
B.监察机关对公务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行政处分申诉
C.监察机关对公务员不服其所作监察决定而申请复审所作的复审决定
D.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
A.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决定
B.监察机关对公务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行政处分申诉所作的复查决定
C.监察机关对公务员不服其所作监察决定而申请复审所作的复审决定
D.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
A.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
B.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
C.上级人民政府公务员
D.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A.行政监察主要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违法违纪处理机制
B.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初步调查
C.对尚未构成职务犯罪的人员予以行政处理或挽救
D.行政监察的对象只有领导干部不包括一般的工作人员
A.查阅、复制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材料
B.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
C.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D.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A.要求被监察的部门提供财务账目,进行查阅或复制
B.要求被监察的人员作出解释或说明
C.责令被监察的人员停止违法、违纪行为
D.可以拘禁被监察对象
A.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人员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D.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