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B.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C.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D.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复议或诉讼
A.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
B.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C.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D.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法律效力待定,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可以继续申诉
A.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3至5名审判员组成
B.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C.赔偿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赔偿决定
D.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违法侵权行为的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