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C.所有的非居民企业都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D.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收入总额中包括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A.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从事股权投资及转让,以及为企业提供投资管理、咨询等服务,可以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
B.变更设立前企业累计发生的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由变更设立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弥补年限的剩余年限内延续弥补
C.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经国务院批准的鼓励类项目,凡符合条件的可单独计算并享受两年免税三年减半征收的优惠
D.外商投资举办的出口产品企业,两年免税三年减半征收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企业当年产品产值70%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已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库券利息收入
B.未超过5年的未弥补亏损
C.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支付的业务招待费支
D.支付并且计入当期费用的各种税收滞纳金
A.已计人投资收益的国库券利息收入
B.未超过5年的未弥补的亏损
C.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支付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D.支付并且计入当期费用的各种税收滞纳金
A.已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债利息收入
B.未超过5年的未弥补的亏损
C.已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但已计人当期费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D.支付并且计入当期费用的各种税收滞纳金
A.已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债利息收入
B.未超过5年的未弥补的亏损
C.已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但已计入当期费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D.支付并且计入当期费用的各种税收滞纳金
A.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B.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C.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D.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后的余额
A.已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债利息收入
B.未超过5年的未弥补的亏损
C.已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但已计入当期费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D.支付并且计入当期费用的各种税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