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保健食品备案: ()
A备案材料虚假的;
B备案产品生产工艺、产品配方等存在安全性问题的;
C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被依法吊销、注销的;
D备案人申请取消备案的;
E依法应当取消备案的其他情形。
A.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B.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C.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D.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A.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B.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C.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D.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A.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
B.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
C.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
D.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
A.食品明细
B.外设仓库
C.特殊食品产品注册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登记号
D.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企业名称及住所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