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电子邮件:现有某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一批(50台),每台4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4月5日之前回复。乙于4月4日以电子邮件回复:价格偏高,每台3500元。甲公司当日回复:我公司负责运输,每台3800元。乙公司第二日回复同意。双方同时约定甲公司应于2009年4月10日将电脑送到乙公司所在地(B市H区海马大厦),货到付款,并且约定违约金l0万元。根据上述案情,回答 71~75 问题:
第 71 题 甲乙互发的电子邮件中,属于新要约的有()。
A.2012年2月4日
B.2012年4月9日
C.2012年4月24日
D.2012年5月9日
A.2010年4月1日
B.2010年4月2日
C.2010年4月3日
D.2010年4月4日
A.2009年4月1日
B.2009年4月2日
C.2009年4月3日
D.2009年4月4日
A.周某于2017年3月4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B.王某于2016年1月9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C.郑某于2018年10月16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D.赵某于2017年11月25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A.删除
B.屏蔽
C.断开链接
D.终止交易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