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所有的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都具有稀释作用
B.潜在普通股可能对每股收益具有反稀释性
C.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同时考虑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当期净利润和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影响
D.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需考虑潜在普通股对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影响
A.股份期权
B.认股权证
C.公司债券
D.可转换公司债券
A.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
B.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C.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
D.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
A.为取得股权定向增发增加的发行在外股份数
B.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发行在外股份数
C.因优先股于未来期间转股可能增加的股份数
D.授予高管人员股票期权可能于行权条件达到时发行的股份数
A.分子为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包括归属于优先股股东的净利润
B.企业发生亏损时,每股收益一定为零
C.分子只考虑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D.基本每股收益分子的计算需要考虑尚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
A.发生反向购买当期,用于计算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应区分自当期期初至购买日和自购买日至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考虑
B.发生反向购买当期,用于计算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法律上母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
C.发生反向购买当期,用于计算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数量
D.比较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每股收益,应以在反向购买中法律上子公司向法律上母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计算确定
A.增量股每股收益=减少的利息费用/假设行权增加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数
B.增量股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时,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性
C.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时,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
D.债券利息符合资本化条件时,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
资料一:2016年度公司产品产销量为2000万件,产品销量单价为50元,单位变动成本为30元,固定成本总额为20000万元。假定单价、单位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总额在2017年保持不变。
资料二:2016年度公司全部债务资金均为长期借款。借款本金为200000万元,年利率为5%,全部利息都计入当期费用。假定债务资金和利息水平在2017年保持不变。
资料三:公司在2016年末预计2017年的产销量将比2016年增长20%。
资料四:2017年度的实际产销量与上年末的预计有出入,当年实际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400元。2017年初,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为3000万股,2017年9月公司增发普通股2000万股。
资料五:2018年7月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一批,债券面值为8000万元,期限为5年。2年后可以转换为本公司的普通股,转换价格为每股10元。可转换债券当年发生的业务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其对于公司当年净利润的影响数为200万元。公司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600万元。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资料六:2018年末,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市价为31.8元。同行业类似可比公司的市盈率均在25左右(按基本每股收益计算)。
要求:
(1)根据资料一,计算2016年边际贡献总额和息税前利润。
(2)根据资料一和资料二,以2016年为基期计算经营杠杆系数,财务杠杆系数和总杠杆系数。
(3)根据要求(2)的计算结果和资料三,计算:
①2017年息税前利润预计增长率;
②2017年每股收益预计增长率。
(4)根据资料四,计算公司2017年的基本每股收益。
(5)根据资料四和资料五,计算公司2018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6)根据要求(5)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结果和资料六,计算公司2018年年末市盈率,并初步判断市场对于该公司股票的评价偏低还是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