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所载明内容变更的,应当由保健食品()申请变更并提交书面变更的理由和依据。注册人名称变更的,应当由变更后的注册申请人申请变更。
已经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续。
A.食品明细
B.外设仓库
C.特殊食品产品注册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登记号
D.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企业名称及住所等相关信息
A.疾病预防功能
B.保健功能
C.疾病治疗功能
D.服用剂量
通用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A已经注册的药品通用名,但以原料名称命名或者保健食品注册批准在先的除外;
B保健功能名称或者与表述产品保健功能相关的文字;
C易产生误导的原料简写名称;
D营养素补充剂产品配方中部分维生素或者矿物质;
E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使用的其他词语。
F备案保健食品通用名应当以规范的原料名称命名。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变更注册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与原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