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并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我们将其称之为()。
A 驰名商标
B 出名商标
C 著名商标
D 闻名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哪种保护?()
A、特定商标保护
B、驰名商标保护
A.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B.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C.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A.该商标是否在中国注册
B.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C.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D.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
B.如“满店香”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商标
C.如“满店香”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D.如“满店香”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原告王某享有第1249845号“格调+TA、STE”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5类,包括“推销(替)他人”。被告某超在经营的超市店铺招牌、商品标签、店内告示牌、购物袋、销售小票、网络宣传、广告牌上使用了“TA、STe”标识,原告王某认为该使用行为侵犯了其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故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
A、被告与原告在服务内容、地理位置、服务对象等方面均不相同,不构成近似服务
B、被告与原告在服务内容、地理位置、服务对象等方面均相同,构成近似服务
C、被告在其超市服务中使用的“TA、STe”标识与原告权利商标既不相同亦不近似,不会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服务有特定的联系
D、被告在其超市服务中使用的“TA、STe”标识与原告权利商标近似,会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服务有特定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