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
B.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
C.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
D.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贮存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经()部门批准并领取经营许可证。
A、公安部门
B、化工部门
C、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A.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B.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报所在地的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C.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D.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产生时间、数量及流向等情况
E.妥善保存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永久保存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A.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
B.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C.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D.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