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由C县人民政府向上级政府提出申请
B.C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等报批材料
C.A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及补充耕地等情况进行审查
D.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后,由B市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农用地转用的实施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在集体所有未利用地上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时,要编制()。
A.农用地转用方案
B.补充耕地方案
C.征收土地方案
D.供地方案
E.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E.
A.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确属必需占用农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C.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规划且面积、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动脉
D.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必须符合单独选址条件
A.方案符合当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B.方案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C.补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规划
D.补充耕地面积至少与占用面积相等
A.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建设单位应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
B.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C.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D.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