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不得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以()谋取私利。
A 他人名义
B 职务便利
C 本人名义
A.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B.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C.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D.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A.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B.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C.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D.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A.《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B.《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
D.《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A.要求提拔配偶、子女
B.妨碍涉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C.授意子女及其配偶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D.纵容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