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B: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地破产案件
C: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地破产案件
D:纳入国家计划调整地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E: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管辖的第一审破产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A.对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
B.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C.海关处理的案件
D.对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发布的新政策有异议的案件
A.对国务院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B.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C.海关处理的案件
D.治安处理案件
A.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一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D.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财产保全,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专利行政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
A重大涉外案件
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C专利纠纷案件
D房产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