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两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反击
B.对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人实施的行为
C.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以防卫为由殴打对方
D.猜测对方有可能会殴打自己,为防止遭到伤害,自己先行发起进攻
A.两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反击
B.对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人实施的行为
C.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以防卫为由殴打对方
D.猜测对方有可能会殴打自己,为防止遭到伤害,自己先行发起进攻
A.如果认为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实施的行为才能称为违法行为,则针对乙(13周岁)实施的杀人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B.如果认为实施盗窃行为的乙(15周岁)不属于“犯罪的人”,则甲事后帮乙销售赃物的行为不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如果认为乙(13周岁)实施的杀人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则甲指使乙杀害他人的行为至少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如果认为严重精神病患者实施的杀人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那么,甲教唆其实施该行为的,两人可成立共同犯罪
A.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
B.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实行
C.正当防卫可以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也可以针对第三人实行
D.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
A.黄某被姚某殴打后扬言要报复,姚某听说就拿出一把菜刀,被许某劝阻在一旁,此时黄某想先发制人,就从姚某手中夺过菜刀,将其砍成重伤。对于黄某行为的认定。
B.孙某身强力壮,对体弱的张某不满,伺机报复,一日见其和女友在一块,遂调戏侮辱其女友,张某看不过就抡起一根铁棍扑向孙某,孙某轻而易举地夺下铁棍,并借口防卫将张某手臂打折。对于孙某行为的认定。
C.一个晚上,一便衣民警甲夜晚巡逻,在检查三轮车时被远处的司机乙误认为窃车贼,司机乙立即找了几个人手持铁棍赶到现场,而民警甲也以为遭坏人袭击,双方因误会而发生冲突,甲开枪将乙打死。对于民警甲的行为的认定。
D.一日夜晚,吴某在一僻静小巷行走,见一陌生人突然袭击他,遂挥拳将其打倒在地。后查明此陌生人为一狂暴性精神病人,经常袭击路人,已造成好几起轻伤事件。结果精神病人被吴某打断一条腿(轻伤害) 。对于吴某行为的认定。
案例二:被告人胡某(男,15岁)于某晚在歌舞厅遇见张某(女,13周岁,身高1.6米,体重62公斤),即上前与其搭话,并约其到自己宿舍玩,张某欣然答应。张到胡的宿舍后,两人谈笑风生,都表示今后愿意谈恋爱,2小时后两人发生性关系,之后两人也经常来往。此事被张某的母亲发现后告发。
案例三:2017年12月,王某在某市解放路自家附近遇见两个男青年挑逗其女友吴某,王某指责,遭到其中一青年殴打而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一便衣民警庞某路过,见状即抓住王某的左肩,但未表明其公安人员身份。王某误以为庞某是对方的同伙,便拔出牛角刀刺伤庞某左臂(伤口长3厘米,深1厘米)后逃跑,庞某鸣枪警告,王某听闻枪声后停下来,被公安机关逮捕。
问题:1.运用罪刑法定原则分析案例一中李某的受贿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2.案例二中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说明理由?
3.案例三中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并说明理由?如果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这种情况在理论上被称为什么?
4.案例三中,如果庞某一开始就亮明身份,王某仍对其进行殴打伤害,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并说明理由?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成立犯罪,请说明理由?
A、正当防卫
B、意外事件
C、故意伤害
D、防卫过当
A.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D.正当防卫的实施者,可以是受侵害人本人,也可以其他现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