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参保人不得要求定点医疗机构降低入院标准入院或已达到出院标准后故意延长住院时间
B.参保人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享受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待遇的部分,统筹基金不再重复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C.参保人不得伪造医疗机构的发票、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等资料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D.参保人使用他人的医保凭证在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A.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至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后的
B.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后因同一疾病需再次到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复诊住院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
C.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D.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
A.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需医疗机构医务科盖章)
B.申请病种近两年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或门诊诊疗记录
C.必要的辅助检查报告书
D.拟开设家庭病床医疗机构主诊医师按病情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开设家庭病床申请表》
A.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B.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C.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D.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E.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