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多选题]
李女士在某健身中心购买了总价56万元的私教课程,为支付课程费用,向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分别办理20万元、4万元和7万元贷款。后李女士被确诊患有肝血管瘤,无法运动,李女士希望解除合同,退还支付的56万元。健身中心表示,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支付20%的违约金。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李女士将健身中心告上法庭。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势变更
B.李女士不存在恶意违约情形
C.李女士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
D.健身中心拒绝解除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查看答案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