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可以建立从符合条件的()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A律师
B普通公众
C法学专家
D政府法制部门
A.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B. 建立法官、检察官延迟退休制度
C. 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D.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
A.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B.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C.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D.提高从事法治工作的门槛
A.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只要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工作能力,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B.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
C.大力加强立法、行政执法、司法队伍建设,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D.建立完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体系
A.法官、检察官
B.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
C.立法工作者、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
D.政府部门中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
A.人大代表、检察官或者法官
B.检察官、法官或者其他公务员
C.检察官、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
D.检察官、法学专家或者律师
A.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和机构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B.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在自治区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根据缺额情况组织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
C.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D.初任法官、检察官由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
A.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B.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C.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执行诉讼代理与辩护业务
D.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A.要改革司法管理体制
B.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
C.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D.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