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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中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至撤职处分。
A.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同时,又在其他地方受理申请的
B.在行政许可法定条件之外,附加有偿咨询、培训、购物、指定中介服务的
C.法定依据,将行政审批及资格、资质认证作为企业注册登记前置条件的
D.因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而未发现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相对人已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或发现后仍不撤销原行政许可,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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