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
D.诉讼时效期间一律不得延长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1年
B2年
C4年
D20年
A.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应当予以支持
B.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诉讼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D.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而中断,从中断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A.2015年11月10日
B.2016年10月1日
C.2016年12月10日
D.2017年2月1日
A.自2005年2月10日至2006年2月10日
B.自2005年8月2日至2006年8月2日
C.自2005年2月10日至2006年2月10日
D.自2005年8月2日至2006年8月2日
A.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B.合伙人共同出资是指提供资金,实物,而不能提供技术
C.法人资不抵债时,其创立者应承担责任
D.《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不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中止与中断的规定
A.我同《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
B.诉讼时效的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C.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3个月内,权利被侵害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认定为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D.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E.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