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荣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成立,有股东甲、乙、丙、丁四人,注册资本1000万。甲认缴400万,实缴200万。乙认缴300万,实缴100万。丙认缴150万,实缴50万。丁认缴50万,实缴10万。公司章程规定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3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未规定分配比例。2019年6月,启荣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5个月内进行利润分配,但未制作具体的分配方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启荣公司的股东应按认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B.股东丁认为公司没有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利润,丁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行使自己的利润分配请求权
C.若启荣公司迟迟不分配利润,股东丙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法院应当支持丙的诉讼请求
D.启荣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利润分配时间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不一致,应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