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社会各界
B.采购人和供应商
C.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单位、供应商
D.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A.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B.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C.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D.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A.采购人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时,可以依法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B.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C.谈判文件中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D.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A.询价因素及其分值
B.评审因素及其分值
C.询价、评审因素
D.谈判、询价及评审因素
A.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转让方、委托人等项目发起方
B.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拍卖机构、产权交易机构等中介代理或服务机构
C.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方等项目响应方
D.中标人、竞得方,评标(评审)专家以及与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有关个人(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