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无效的情形,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B、股权转让后未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原股东仍将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可以主张处分股权行为无效。但如果第三方构成善意取得,第三方可以取得股权。
C、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D、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经过股东会做出决议
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甲以个人信用出资
A.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B.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C.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的2/3同意
D.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A.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B.变更公司形式
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D.超出公司净资产50%的对外投资
A.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B.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D.劳务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
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C.申请变更工商登记
D.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B.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C.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D.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A.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B.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C.公司股东人数应当为2人以上50人以下
D.公司股东不能以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
【题目描述】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我提交的答案】:
【参考答案分析】: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