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
B.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C.按语文成绩排序
D.按照排序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A.将省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总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
B.将省控制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
C.按照院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根据院校的招生计划数,放宽一定比例(不超过105%)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投档。
D.按照院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根据院校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
A.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总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原则投档。
B.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原则投档。
C.对报考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D.对报考其他校考院校[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文化分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A.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B.选修测试科目等级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C.必修测试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D.必修测试科目成绩还须达到高校提出的要求
A.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依据选科、遵循志愿
B.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
C.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分优先,遵循志愿
D.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
A.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在所报录取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
B.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所报录取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
C.报考普通高中的,在其考试总分基础上加5分
D.报考研究生,在笔试原始分基础上加10分
A.报考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所报录取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
B.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所报录取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
C.报考普通高中的,在其考试总分基础上加5分
D.报考研究生的,在笔试原始分基础上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