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监察机关依照本法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经转换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B.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
C.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
D.对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不能一概视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应当区别对待。
A.犯罪嫌疑人
B.被调查人
C.被核查人
D.违法嫌疑人
A 物证
B 书证
C 证人证言
D 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
E 视听资料
F 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