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总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原则投档。
B.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原则投档。
C.对报考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D.对报考其他校考院校[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文化分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A.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
B.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C.按语文成绩排序
D.按照排序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A.将省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总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
B.将省控制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
C.按照院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根据院校的招生计划数,放宽一定比例(不超过105%)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投档。
D.按照院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根据院校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
A.只成功提交了预报名,而未参加正式报名,则报名失败
B.报名阶段只可能报一个院校的其中一个专业作为志愿,调剂阶段可平行填报三个志愿,且在锁定解除后可重新填报提交
C.调剂阶段时,如收到院校复试通知或录取通知后应及时点击确认,否则可能被取消
D.调剂时,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之间可互相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