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B.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C.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D.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A.税务机关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社会影响恶劣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税务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B.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C.税务机关以现场笔录作为证据的,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且要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否则该证据无效
D.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税务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E.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A.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B.电子数据,是指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是法定证据中的一种
C.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D.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原告、第三人收集证
A.诉讼中被告可以向证人或原告收集证据
B.法院不得主动对证据予以保全97
C.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D.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